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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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省德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省德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金4048.72元,返还收取契税4048.72元、维修基金8097元、办证费160元,合计12305.72元及利息(以12305.72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209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04.5元,由安徽省德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