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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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徽兴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市兴光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大明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市恒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兴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大明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分案处理。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