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明视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新区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新区支行62×××36账户的存款336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在郑州红专路支行77×××93账户的存款336000元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南明视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工行河南省郑州索凌路支行17×××53账户的存款336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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