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爱普迪光通讯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爱普迪光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896.76元(因适用撤诉结案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9,896.76元,由原告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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