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吉淅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帮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清远正茂燃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清远正茂燃气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5144118.41元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