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贝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杭州贝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756886.84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以2756886.84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9年7月29日开始计算,计至付清之日);

二、被告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上述的货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42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杭州贝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2
发布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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