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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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登记在***名下的皖0668671号变型拖拉机一辆予以就地扣押,保全价值为20000元,期限为二年。 保全费220元,由判决确认分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