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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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登记在***名下的皖0668671号变型拖拉机一辆予以就地扣押,保全价值为20000元,期限为二年。

保全费220元,由判决确认分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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