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昊鑫隆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昊鑫隆建材有限公司在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504219.98元。冻结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3042元,由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