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西藏搏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西藏搏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支付货款50000元,并支付2019年1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西藏搏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