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世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澳典当有限公司 东方晟数字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北京金澳典当有限公司与东方晟数字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签订的《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无效;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被告北京金澳典当有限公司、被告东方晟数字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按照不服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