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肥城市人民法院(2019)鲁0983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肥城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510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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