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庐铁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合肥庐铁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两台S13-200kva型号变压器及两台400kva型号JP柜。 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