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新红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红豆缘园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贵州新红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无锡红豆缘园艺有限公司欠款3,484,315.98元及损失(以3,484,315.98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无锡红豆缘园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674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7,337元,由被告贵州新红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以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