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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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仿冒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庆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500元,由大庆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负担。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