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建国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建国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清偿228056.8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执行费3321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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