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崇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第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在抽逃注册资本21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江西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限被执行人***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清偿本金1320567元、违约金110033.4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被执行人***在抽逃注册资本9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江西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限被执行人***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清偿本金、违约金合计9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连带交纳。

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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