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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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9)陕0602执保11号薛某某:申请执行人薛某某申请执行保全被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9)陕0602执保11号薛某某:申请执行人薛某某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陕西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602民初74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薛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名下财产,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通过网络总对总查询查明被保全人陕西龙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未发现可供保全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类案件若干问题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9)陕0602执保11号无可供保全财产,于2020年8月6日结案。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