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涉县安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26民初132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涉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涉县。 被告:涉县安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住***。 负责人:赵巨鹏。 被告: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住***。 负责人:黄柏。 原告***与被告***、涉县安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国强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白靖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