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峰宝工业铝型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一森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银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一森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银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峰宝工业铝型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8954958.82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8-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