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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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人工费

124597元;

二、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

付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91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届满之日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

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5-12
发布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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