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百思特五金有限公司 黑龙江泉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805民初332号 原告:沈阳百思特五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卫民职务:董事长 被告:黑龙江泉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吉慧职务:董事长 原告沈阳百思特五金有限公司与被告黑龙江泉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移送本院。原告沈阳百思特五金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沈阳百思特五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丁振宽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冯雪彤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