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赔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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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行政赔偿 |
法院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作出的浙集复[2019]12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