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南昌昊明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南昌昊明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548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的,则对其存款依法予以划拨,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及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