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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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给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代偿款33446.39元,并赔偿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损失,及支付保险费1946.24元。 申请费333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