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市俊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市俊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刘玉凤

人民陪审员  汤焕松

人民陪审员  蒋文伟

本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常鑫

书记员张磊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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