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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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言成盈泰置业有限公司 丰顺容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丰顺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423民初1035号 原告:汕头市言成盈泰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某1。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第三人:丰顺容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某1。 原告汕头市言成盈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第三人丰顺容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6月30日立案。原告汕头市言成盈泰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汕头市言成盈泰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廖俊洪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邱宋莉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