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莆田鸿达牧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5月29日作出的莆秀自然资行罚字[2019]44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撤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的莆秀政行复[201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