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市安泰电气有限公司 天津市福源电力成套设备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天津市福源电力成套设备厂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9元,全部退还原告天津市福源电力成套设备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