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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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1702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1702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被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上述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02元,由被上诉人***、***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2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