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湛江雄立电梯有限公司
阳江市中福置业有限公司
广东浙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1702民初419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1702民初419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限上诉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尚欠的电梯安装款49000元给被上诉人***;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160元,由上诉人***负担1123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03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75元,由上诉人***负担1058元,由被上诉人***负担21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06
发布日期 2020-08-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