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漯河市郾城区和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第三人***颁发20090020442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