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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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超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平远县鹏城建材有限公司 平远平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平远平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2296元,减半收取614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平远平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