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佳木斯祥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桦川县鑫恒达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805民初11号

原告:佳木斯祥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地址佳木斯市东风区胜利社区。

法定代表人:钮全,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工,住***。

被告:桦川县鑫恒达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地址桦川县梨丰乡梨树村。

负责人:高明娟,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佳木斯祥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桦川县鑫恒达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日立案。原告佳木斯祥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佳木斯祥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丁振宽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张智铨

裁判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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