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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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哈尔滨华天鼎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哈尔滨华天鼎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万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靖宇支行;账号:35×××89、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通大街支行;账号:17×××55)。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