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葫芦岛市明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辽1404执39号

葫芦岛市明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与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辽1404民初1045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孙某于二O二O年一月十六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二O年一月十六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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