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鸡西市润成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丰奇水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佳木斯市丰奇水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鸡西市润成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货款380335元。 案件受理费7004元,由被告佳木斯市丰奇水泥有限公司承担,同上款一并给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