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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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黑河市德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逊克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逊克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1123执97号 张奎: 张奎与李福春、黑河市德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57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579.00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奎。至此,张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1123民初54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