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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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技术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8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变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8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于2019年11月29日解除; 三、变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8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返还116000元; 四、驳回上诉人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五、驳回被上诉人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716元,由上诉人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576元,被上诉人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负担2140元。二审受理费5392元,由上诉人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00元,被上诉人佛山中德不锈钢有限公司负担289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