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柏庄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9)皖0203民初2030号民事判决; 二、时代奕阳(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芜湖市长江幼儿园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房屋租金10万元; 三、驳回芜湖市长江幼儿园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946元,由时代奕阳(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长江幼儿园分别负担47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