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 沈阳金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560元(已减半收取),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