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722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722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65)。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