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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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成远强信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凉城县和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源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十方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锦和投资有限公司 凉城县锦旭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本院(2018)冀08执107号之九执行裁定主文为:“被执行人北京政泉公司五日内返还源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值843835472.4元的财产及其孳息物;不能退还的,折价赔偿。”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