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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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因原告撤诉减半收取受理费205241.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210241.5元(原告已预交415483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多交的205241.5元待本裁定生效后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