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因原告撤诉减半收取受理费205241.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210241.5元(原告已预交415483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多交的205241.5元待本裁定生效后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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