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426民初3183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涉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告: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住***。

负责人:刘勃,该公司经理。

原告***诉被告***、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樊永成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付佳佳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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