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200元。 本次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30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32元,由申请人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