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悦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与杭州悦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9月23日签订的《悦宝园课程销售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

二、杭州悦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17050元,并赔偿该款自2020年7月6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三、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杭州悦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234元,减半收取117元,由***负担2元,由杭州悦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5元。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杭州悦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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