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 |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鉴定费5,800元,公告费(以票据为准)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6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