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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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市增城利钜拉链辅料厂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纬立织带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1244.82元及利息(利息以401244.8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计付至付清款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广州市增城利钜拉链辅料厂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上述欠款,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87元,由被告广州市增城利钜拉链辅料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