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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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苏州志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祺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志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付收购款13345338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志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付违约金(以1334533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自2018年6月30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苏州志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119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苏州志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446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5967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