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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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 兴文县洪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兴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执行人兴文县洪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项目二分部的剩余应收款114001元的扣留,可以支付。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